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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手机报读者热议“律师造假门”事件
2009年12月17日 10:49:26   华龙网
 
 

  华龙网近日刊登长篇通讯《重庆打黑惊曝“律师造假门”--律师李庄、马晓军重庆“捞人”被捕记》。一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“律师造假门”就此被曝光。

  律师李庄涉嫌教唆伪造证据的消息引发网友热议。多数网友对李庄等人的行径严词抨击,并表示坚决支持重庆打黑除恶的正义行动。

  [读者反馈]

  1363***4637  打黑除恶,大快人心。我认为该重判的,该杀的就一定要毫不留情。我还认为现在有些老板故意拖欠工资的,对这种老板处罚的力度太轻了。 2009-12-17 09:49:43

  1389***3636  我看到依法批捕违法律师甚感欣慰,对这种败类就该重处.我曾亲身见过类似丑恶嘴脸,当时我真想不打官司了,气得想当着法官的面一脚要了他的命.

  1512***8090  永远拥护正义,坚决痛打邪恶!我以我们重庆有傅书记、王局长而感到骄傲和自豪,这次打黑除伙大快人心!

  1363***2241  李庄作为一名律师,应该伸张正义,维护法纪,保护当事人应有的合法权益,而不是为了自己的钱欲知法犯法,

  1361***7657  李庄:太狂.

  1399***9259  我们大力支持市政府打黑除恶,继续下去,还有这些黑心的律师,吃了原告又虼被告,太没有一点人义道德了,他们只是为了钱,什么办法都想得出来呢?

  1388***9861  李庄律师,违背良心,扭屈法律,与黑恶势力,力撑保护伞,这种邪恶律师与党和人民为敌,理当受到严惩,还法律的一个魏严的灵魂.

  1364***2325  若不终生取消李庄从业律师资格,便是政府失职。

  1590***4986  对律师李庄行为,感到非常痛惜,难道他这样做,是想把祸害广大老百姓的有罪之人,免脱罪行继续出来危害社会吗?

  1363***4097  应该查查那些在监区自杀的人是否生前也见过律师?律师对于案情哪些是不能知道的?有否权利知道同案犯的情况?

  1365***6570  重庆人真牛!能挖出这样的黑律师,真值得重庆人骄傲。愿打黑除恶取得新的更大胜利!让人民安居乐业! 2009-12-14 20:48:08

  1389***2202  对待律师,就是那句老话: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。其他人可以说不懂,但律师就是研究法律的。

  1365***5352 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黑律师,?应该深思,鄙人认为:法律,司法体系给予律师的权力太大了.→『口说无凭.律师的取证才是铁证.』可悲!

  1582***9825  这样的律师有损律师道德。以上信息决对真实。

  1345***5769  严惩‘捞人’律师!我好希望打黑行动继续坚持下去,因为现在很多青少年把黑社会上的人当作心中的偶像,什么事都像他们学习,为了青少年的将来,为了我国的明天更加美好;所以我认为坚持打黑!

  1592***1974  李庄被捕大快人心.

  1511***2547  大黑要打.小黑也不能忽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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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辉   2009年12月17日 10:12  【关闭本页